「為因應受低薪化影響的低所得勞工,我們主張應訂定『最低工資法』,保障勞工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水準,立法改變目前基本工資審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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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 2018 年才 22K!

曾經凍漲十年的基本工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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慧美/台中/醫院清潔工

「啊我都吃泡麵啦!很難生活啊!所以之前都有同事月底都一直在跟人家借錢啊!甚至有些人借到後來沒辦法還,就直接落跑了!」

淑芬/桃園/零食業廠工

「我工作24年了,但沒有用,20年都沒調薪,都是跟著基本工資,直到工會爭取才調五百…同事只能瘋狂加班,有的人加到身體都壞了。」

還有207萬勞工面對相似的情況

阿美和淑芬領的都是2017年的基本工資21,009,即便沒有家庭要負擔,仍生活得很吃力。

她們並非個案,根據勞動部說法,共有207萬人薪資受到基本工資影響。

儘管甫通過的審議會已將基本工資調到22K,但隨著狂飆的物價,勞工恐怕也得每月為生活煩惱⋯⋯。

基本工資是什麼?

為什麼我們要在乎基本工資能不能幫助勞工生活呢?

國際勞工組織ILO 131號公約明訂最低工資需「維持勞工基本家庭生活需求」,也就是最低工資不僅要能養活勞工本人,也應能養活其家人,因此調整時應參考「勞工生活成本」,勞團喊出的27K即是以此為根據。

另一派看法則認為基本工資應該是「經濟成長果實的分享」,也就是一旦有經濟成長,勞資雙方各有一半的功勞,因此基本工資的調整應以「勞工造就多少經濟成長」為主要依據。

誰讓基本工資養不了家?

回顧台灣的基本工資變化史,1970到1995年有大幅度的成長,但到了1997到2007間卻出現長達十年的凍漲,當時凍漲基本工資的原因包括亞洲金融風暴、企業外移等,許多人認為這是目前基本工資偏低的主因。

然而,並不是每個亞洲國家都選擇以凍漲基本工資來面對風暴。

真的好想贏韓國!

若以經濟發展歷程類似的南韓來比較,可以發現南韓的基本工資呈現穩定成長,與台灣的不自然波動大不同,甚至在台灣凍漲的十年內一舉超越台灣。

難道,韓國沒受到亞洲金融風暴波及嗎?

圖為兩國基本工資時薪比較圖; 韓元匯率採用0.02658

再不景氣,也要和你調個工資!

若根據「成長果實理論」,只有在經濟有成長時才能調整基本工資。

比較台韓的GDP成長率,可以發現幾次金融危機,韓國經濟受挫狀況並不輸台灣,但韓國仍是每年穩定調升基本工資。

資料來源:台韓主計處

什麼都漲,只有薪水沒漲?

若考量是否能滿足勞工生活所需,以象徵一個地區生活成本的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來比較,則能發現儘管兩國增減幅度不同,但漲跌狀況卻相似。

不過,韓國的基本工資並不像台灣長年凍漲,大部分呈穩定成長。

資料來源:台韓主計處

如果當年不凍漲…

基本工資凍漲多年,但經濟並非沒有成長,只是沒有反映在基本工資上。

若以勞動部公式來計算,2016年基本工資應為29,766元,足足比當年的基本工資多出48%!

勞動部1994年參考公式 =〔前次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×(1+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率+1/2×工業部門勞動生產力上升率)〕

倘若根據ILO最低工資的精神來試算來算,2015年基本工資應為28,861元,比同年基本工資高出44%。

由此可知,目前基本工資偏低,凍漲的那十年功不可沒。

ILO精神最低工資 = 每月最低生活費 + (每月最低生活費 × 就業撫養比)(備註:此為勞團以ILO精神試算的算式,但實際上各國則能依其國情自行調整指標)

為什麼凍漲十年?

過去20年間(1997-2016),就有12年凍漲基本工資。

回顧凍漲理由,包括亞洲金融風暴、產業外移,或因「經濟不景氣」而遭行政院否決,總歸一句話,就是政府說了算

也就是當政府高興時可以調,不高興則隨時可以否決基本工資審議會的決議。

韓國怎麼做到年年調基本工資?

景氣好調、景氣不好也調,與台灣「逢跌必凍」的情況大不相同,到底韓國怎麼做到的?

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李健鴻便分析,韓國經驗贏在「詳盡的法制化」,而這是台灣目前最為缺乏的。

他並點出台灣基本工資調整制度有以下幾個主要問題。

基本工資未完成法制化

目前基本工資調整的法源為勞基法第21條與「基本工資審議辦法」。

主要依據的「基本工資審議辦法」是行政命令而非法律,對政府的約束力不夠高。

辦法中明訂的事項也不多,缺乏對決策機制、時程以及對應罰則做明確規範,這也是造就十年凍漲的主因。

未明定時程與調整流程

過去曾發生資方集體拒絕出席審議會,政府不斷拜託資方的狀況。

這是由於辦法僅規範要在第三季進行審議,卻未明訂完成期限及參與者權責。

韓國明確將基本工資審議時間、參與者權責明訂於法令中,若一定時間內未完成審議便算違法,維持勞資政三方暢通的對話,才有年年調整的結果。

指標僅供參考

審議辦法沒有明確參考項目,每年都是審議會前勞動部透露可能參照哪個公式,常被勞團質疑是「先射箭再畫靶」

事實上,許多國家會透過「最低工資法」明訂「生活成本」等作為調整最低工資的指標,像法國甚至明定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上漲超過2%,最低工資會立即以相同幅度調升。

委員會欠缺獨立性

好不容易委員會決定了調漲的幅度,卻可能被行政院否決,因為勞動部公告之前,要經過行政院核定

如2012年,行政院便以「經濟前景不明」為由拒絕調漲月薪,並訂下經濟成長率連兩季大於3%,以及失業率低於4%才能調漲的門檻。

缺乏獨立性的委員會,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形同虛設!

強制力不足

若雇主不按規定乖乖給員工高於基本工資的薪資,按照勞基法規定,只會被罰2萬元~100萬元罰鍰。

對照韓國,雇主若被發現給薪低於最低工資,甚至可能被判處最高3年的刑期

此外他國法令能保障勞工取回最低工資差額,但台灣勞工則須自行向勞動局申請調解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。

蔡英文2016政見主張將「最低工資」入法

其實我國曾簽署「經濟社會文化國際權利」國際公約,裡面明確規定落實最低工資維護勞工生存權。

蔡英文總統也曾在勞工政見提出要訂定〈最低工資法〉,以實現此國際權利公約的規範,雖然勞動部曾承諾去年年底提出草案,但至今尚未提出草案